黄河科技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黄河科学技术学院制定的《黄河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素质新兵的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普通本科、专科专业招生规则
对于入班的考生,我校采取“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录取原则。也就是说,根据学生的分数对他们进行分类,然后根据他们的专业志愿者对他们进行分类,以分配他们的专业。如果申请结果相同,将根据汉语、数学和英语成绩录取学生。不服从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退回档案。
为了适应高考改革的需要,近年来一些省份引入了新的录取和备案方式。除另有规定外,学校将执行省级备案办法。
第十六条美术专业招生原则
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录取学生。
第十七条体育专业招生原则
1、体育专业招生原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其中,河南省采用平行自愿备案方式:在线上文化专业兼顾的基础上,[(文化课程分数÷文化课程分数满分)×100×100%]+[专业课程分数×0%];计算公式为:排名得分=文化得分×0.133。
2、武术、民族传统体育和运动训练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要求:文化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准入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具有一级运动员和运动员技术水平的考生将在文化考试中以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和50分的成绩被录取。根据候选人的文化成绩(转换为100分制后)和专项体育成绩的3:7比例(综合得分=(文化成绩/6)*30%+专项体育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志愿者顺序录取候选人。
第十八条高考外语要求:外语和文学(包括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的考试语言为英语或日语;对于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将以英语作为外语进行教学,不设置其他辅修语言。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原则上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和公布、已列入高考成绩并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予以表彰,并按照省有关规定提出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录取完成后,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在学校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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