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霞虹)2月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对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深圳技师学院、中山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事项的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2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月5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020-37627205,3762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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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规定程序申办高职院校
2020年,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99号建议的答复》中,教育部指出,技师学院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答复》指出,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在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既定程序将其审批为高等职业学校后,将其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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