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05岗位(体育教师岗)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文末附件
5.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7月31日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2022年6月15日16: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2022年6月16日15:00
(二)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最终缴费状态为准。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及时缴费并查看缴费状态。
4.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设为2: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技能考核(或试讲),第二阶段为面试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或试讲):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专业技能考核(或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或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高校事业发展的潜力。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
专业技能考核(或试讲)、面试等相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czu.cn/ )上公告,本次招聘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3.最终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或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核组织
1.考核的时间、地点以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之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①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阶段),身份证,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常州工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常州工学院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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