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陇东学院艺术班招生细则已公布,以下为相关内容,从招生章程,以供参考:
录取规则
(一)所有艺术类专业不限外语,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修科目。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三)各艺术类专业的文理结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公布招生计划。
(四)甘肃省美术科学与设计 (美术学习、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舞蹈)等体育专业、艺术类本科U段招生一批,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实施平行志愿服务;其他省份按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五)使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并分批(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省份,文件将按照所在省份的备案规则进行备案,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六)使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且分批(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备案的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美术科学与设计 (美术学习、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文化课成绩中的舞蹈研究(舞蹈研究)、专业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根据候选人的意愿,录取依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果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根据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数学、外文按顺序排列),直到满。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录取后不能转其他专业。
(八)本校音乐器乐方向乐器种类不限,少数民族器乐或小西洋音乐部分录取考生,将根据学院教学条件和要求进行调配。
(九)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艺术类专业回顾、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复习入学要求的学生,所有入场将被取消。
(十)以上内容涉及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的、各直辖市)招生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服从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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