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录取规则(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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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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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结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德、智、体、艺、劳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对于顺序志愿的省市,学院根据省市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学院访问考生档案的比例。档案调整比例按省、市招生办相关政策执行。按照档案调整考试的专业自愿顺序录取。对于已注册专业计划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在空缺专业之间进行安排;已注册专业计划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2、学院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在有平行志愿者的省市,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没有专业等级差异。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院将在空缺专业之间进行安排;已注册专业计划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3、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所选科目应符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本专业(类)选课要求。学校的招生按照学生所在省市公布的计划和有关措施进行。

4、符合国家和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减分)条件,并经省(直辖市)招生办批准的考生,学院应遵守有关规定。

5、学院招生结果公告渠道为考生所在省(市),考生也可以在学院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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