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 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
(2) 当平行志愿者(或自愿按顺序归档的第一位志愿者)的初始归档没有完全记录时,可以收集志愿者(或自愿按顺序归档的非第一位志愿者);
(3) 在同一申报批次中,考生在安排专业时,其专业意愿得到充分尊重。没有专业“年级差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从高分调整为低分。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档案:
(1) 候选人未能与专业志愿者见面,不服从专业调整;
(2) 考生身体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不能转学其他专业;
(3) 学校计划已过期,考生未被录取;
(4) 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撤销招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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