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副主编编写的《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规则》,供您参考。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工作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院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关于分数增减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学院招收学生时,对原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每个专业的男女学生没有固定的入学比例。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的考生的外语一般为英语。原则上,英语专业学生的成绩要求达到100分或以上。以上英语成绩按各科总分150分计算,并按各(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总分折算。
第十六条具体准入方式:
1、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机关备案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中,学院一般会访问100%-120%的考生档案。具体比例取决于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
2、学院在考生符合志愿者填报选修科目范围要求的前提下,对浙江省高校招生专业(或门类)设置选修科目要求。一般类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者。对于申请专业平行志愿备案的考生,可以根据高考总成绩直接投票给考生填报的具体专业(类别)。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职位和志愿顺序录取。
3、江苏省考生录取:考生要求在所选的两个科目中成绩达到2C以上,且要求的科目成绩必须合格(即合格5分)。考生进入档案后,将按照“先得分后评分”的原则录取。当成绩相同时,将优先选择成绩较高的科目。如果仍然相同,则将根据单个科目的顺序和分数进行录取。文科按中文(含附加分数)、数学和外语分类,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数)、中文和外语分类。
4、外省考生录取情况:
(1) 在候选人的专业安排中,贯彻“评分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根据备案结果,按照专业志愿者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专业。备案分数相同的,按个别科目和分数顺序报名。文科按中文、文科综合、数学和外语排名(省级招生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中文和外语排名(省级招生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未被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填报结果,从高到低随机将符合专业调动并通过体检的考生调至未招生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应退回档案。
(3) 如果平行或在第一所大学的学生人数不足,将接受要求志愿者或不在第一所大学的考生,学生人数不足的专业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 申请高校平行自愿招生的考生,只要其专业符合规定且体检符合条件,将被录取。
第十七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不能被学院录取”的不予录取;“学院相关专业不予录取”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根据规定,学院将对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复查。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完成后,学院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机构的录取名册发出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各批次招生名单;考生还可以登录高校招生网络,查看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逾期不请假或不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院将在注册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考试合格者将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为学生;考试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况的,撤销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不符合条件或存在欺诈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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