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备案比例:按照志愿者备案批次的先后顺序,原则上学校访问候选人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申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生源地学生备案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生源地学生备案比例的要求执行。
2、录取时采取“专业优先”的方式,即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录取时,按照备案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志愿考生,志愿生源不足的考生按照志愿顺序录取;对于自愿申请同一所院校的同一批考生,未按专业意愿录取并服从调任的,将根据备案分数由高分调至低分,调至未全部录取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3、报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应遵守我院规定的措施,即报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应按文科顺序进行中文、文科综合、数学和外语的比较;科学的顺序是数学、科学综合、汉语和外语。成绩高的学生更倾向于注册和安排专业。
4、不符合职业意愿,不服从调任的候选人将被辞退。
5、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备案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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