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德、智、体、艺、劳进行综合评价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入学顺序。实行顺序志愿服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优先安排第一批志愿考生填报我院。如果第一志愿学生不足,将录取非第一志愿在线考生;实行平行自愿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普通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录取方式,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等分录取原则;艺术(美术)考生的专业鉴定以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准。对进入档案的候选人,按照其专业成绩进行排名,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当专业分数相同时,他们将根据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最好的将被录取。
(3) 符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加减分要求并报考我院的考生,将按照加减分后总分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教育专业。除遵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外,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还应参考相关省市的教师资质确定体检标准。如果他们的身体健康不符合相关要求,他们应仔细考虑是否申请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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