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微雨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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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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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五条2021,我校将招收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见当地发布的招聘信息。招生对象为2021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职业学校、中专、技校毕业生。

第六条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对生源好、志愿者充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招生工作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者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对德、智、体、美、劳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学生应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备案原则:实行顺序志愿服务的省市,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填报我校第一名志愿者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如果学校第一次自愿招生未满,则应录取第二次自愿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市,应当执行有关省市的招聘政策。

对于直接面向专业省市的新高考,学校只检查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在其他专业团体或学校平行志愿的省市,在满足专业招生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为考生分配专业。在专业设置过程中,如果申请者的分数相同,他们将被分配到同一专业。当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时,应调整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予以辞退。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

第九条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并执行候选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降低奖金、积分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在同等条件下,对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就业标准,根据以下身体条件进行申请。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更换专业。

“空中乘务员”、“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员”、“国际邮轮乘务员管理”专业要求应聘者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外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无斜视、色盲或色弱。

“空中乘务员”的专业矫正视力不低于5.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员”和“国际邮轮乘务员管理”的专业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空中乘务员和高速铁路旅客列车乘务员的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63~175cm,男生175~185cm。

国际邮轮船员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导航技术专业招收男生,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夜盲。两只耳朵距离音叉50厘米,以确定音源的方向。血压正常,四肢无运动功能障碍,无口吃,无沙眼和斜视。

海洋工程技术专业招收男生,矫正视力4.5以上,无红绿色盲和夜盲。两只耳朵距离音叉50厘米,以确定音源的方向。血压正常,四肢无运动功能障碍,无口吃,无沙眼和斜视。

直接征募的士官生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教育专业。除遵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外,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还应参考相关省市的教师资质确定体检标准。如果他们的身体健康不符合相关要求,他们应仔细考虑是否申请该专业。

第十二条:入学时,对原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汽车制造与测试技术(火箭军士班)、工程测量技术(火箭军士班)、导航技术、海洋工程技术等专业均为男生,其他专业无性别比例限制。所有专业的招生都不受外语的限制。新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是英语。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在校期间,一旦在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发现并核实有欺诈行为,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完成并备案后,应当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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