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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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力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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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七条学校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新生德才兼备、体育兼备、艺术兼备、劳动兼备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录取规定执行。专业安排如下:

(1)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则以改革后省级考试院公布的《2021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计划》为准。

(2)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者顺序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招生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者年级差异。学院将安排已全部报名参加专业计划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已全部报名参加专业计划但不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开除。在需要实施“专业自愿结业”招生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招生。

第八条原则上,各专业招生不限于外语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提供的公共外语只有英语。

第九条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招生。招生一学期后,专业类学生按照《重庆电力学院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执行。热能与发电工程包括热能与动力工程技术、热自动化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厂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计算机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和大数据技术。

第十条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我校将参照行业就业标准,根据以下条件招收考生:电厂与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四个专业,供配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11个专业将不招收肤色较弱的色盲考生,热能与发电工程(包括火电工程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厂电力设备运维、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新能源设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和环境工程技术。如果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录取后体检结果被篡改,学校将报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学校承认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分数增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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