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录取规则(重庆工商大学录取)

温瞳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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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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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学校将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评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考生的外语不受限制,公共外语在大学学习期间应以英语授课;每个专业的男女学生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一条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名志愿者未完成配额时,将录取非第一名志愿者的在线候选人;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按照有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自愿按“专业+学院”备案的省份,考生档案在我校备案后将直接进入专业,不进行专业分配和调整。

高考非改革省份或“专业群体+学院”高考改革省份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和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安排专业。

1、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排名。如果省内没有排序规则,文史、历史学或无文理科的分数将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的分数进行比较,以分数较高者为准;理工、物理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列,成绩越高越好。

2、已注册专业计划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应安排在空缺专业中;未与专业志愿者会面且不服从专业转移的候选人应返回档案。

第十三条美术专业招生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对于报考该班的考生,按照综合得分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专业。

我校艺术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三百×30%+(统一考试专业成绩÷统一考试专业总分×三百×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综合得分相同的,以专业表现较好者为准;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汉语、数学和外语的成绩。

4、对于已报考全专业计划并需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在空缺专业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直至全部录取。未与专业志愿者会面且不服从专业转移的候选人应返回档案。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入围的候选人按综合得分(文化得分+专业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原则:在文化、专业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入该年级的考生,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体育专业综合得分计算如下:(文化得分÷文化总分×100×40%+(体育专业得分÷体育专业总分×100×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十六条内蒙古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报名”的招生原则。

第十七条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辽宁、河北、重庆、江苏、福建、广东、湖南、湖北等14个省招生专业高考改革的选课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要求为准。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外语和数学的成绩要求:

1、英语、商务英语、法语、法语(中外合作办学)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以上。

2、国际经贸、工商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五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高考成绩要求达到105分以上。

3、视觉传达设计、服装及服装设计两个中外合作教育专业,要求高考单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

4、统计、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计算与应用等数学高考成绩要求达到100分以上。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制药、体育等专业不招收颜色弱、色盲或不能识别任何红色、黄色、绿色、蓝色或紫色的考生;应用物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装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招收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任何颜色的考生;经济学、经济统计、工商管理、工商管理(财务会计)、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不招收不能识别任何红、黄、绿、蓝、紫颜色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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