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幼儿师范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2021,学校将招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幼儿服务与管理、音乐教育、艺术教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商业数据分析与应用等13个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小企业创业经营、舞蹈表演。学校通过云南省招生厅、学校招生手册、学校官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的实施情况。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高考成绩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学院统一组织下,实施计算机在线远程招生。
第十五条录取时,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考生成绩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备案成绩为准。
第十六条在同一申报批次中,应当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意愿,按照“专业意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不得有专业“级差”。优先考虑第一批志愿者候选人。如果第一位志愿者对录取不满意,考虑第二位志愿者候选人,依此类推。对于进入班级的候选人,将根据他们的专业志愿者及其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挑选。得分相同时,承认省级排名规则,优先考虑候选人的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申请我校的同一批来自同一所大学的考生,如果未能进入所申请的专业,需要调整专业,我校将把考生的总分由高到低调整为未全部招生且符合注册要求的专业。
第十八条招生人数不足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学院的有关规定收集志愿者。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应遵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考相关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如果他们的身体健康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他们仔细考虑申请师范专业。
第二十条招生的具体专业要求:
1、各项职业要求: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劳动、礼貌待人、诚实守信。
2、师范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要求:
(1) 良好的判断力和性格开朗。
(2) 无眼球变形、色盲、色弱、斜视。
(3) 面部无明显疤痕,无长期无法治愈的皮肤病。
(4) 发音清晰,听力不低于5米。
(5) 无精神病史和癫痫病史,肝肾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6) 无物理缺陷。
(7) 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4、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舞蹈表演专业需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认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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