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仁爱学院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详细内容大家接着往下看吧。
天津仁爱学院录取是分数优先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公布的同批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执行所在省(市)相关政策。
第七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高考加分。
第九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录取原则如下: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进行专业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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