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准入原则
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齿轮调整比
学院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原籍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确定专业志愿者的原则
学院对在校生的专业分布按年级差异确定(如原籍省有特殊要求,按省规定确定),专业之间的年级差异不超过2分。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成绩的分布情况设置专业等级差,以尽可能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意愿;如果第一个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要求,学生可以通过缩小一个年级的差异来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者,依此类推;在备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来源省份相同分数的排序规则录取学生。如果来源省份没有统一规定,优先录取党员和三名优秀学生;对于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要求的考生,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分数调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整,应退回档案。
第十六条艺术与体育专业的招生
学院艺术专业和体育专业仅在湖南招生。申请学院艺术与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和湖南省艺术与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在通过政治思想考试和身体检查,并在文化和专业方面达到相应的控制线的基础上,进入档案的候选人将根据成绩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学院应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加分(减分)政策。
第十八条学院应当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其身体健康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要求或采取欺诈手段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者涉嫌虚假升学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标签: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