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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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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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纪律,在各省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我院采用远程在线录取的方式,按照国家或计划设立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获取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分、减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视为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实行平行备案、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在专业招生方面,按照专业志愿者顺序,结合专业计划和申请志愿者,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学科的成绩(文科从高到低,理科从高到低;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为数学、中文和英文)。

第十五条如果考生未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将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成绩由高转低(文科按照文科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理科按照理科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如果成绩相同,则按照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转到其他专业志愿者未参加过的专业已注册。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退回档案。

第十六条对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应当执行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考试科目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我院录取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体检为普通高校招收的学生进行体检。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自己或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的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在进入大学后都应接受资格考试。如果与录取信息不一致,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在我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后15天内未办理报到和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新生入学后,应重新检查学生的健康状况。那些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人将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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