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 志愿者的登记、考试、填报按照省级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规定执行。
(2) 申请艺术和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省级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
(3) 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委的监督。
(4)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班)均无外语考试要求,但录取后仍使用英语教学。
(5) 每个专业的男女学生比例没有限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同一志愿者的候选人将在道德、智力和身体上进行全面评估。他们将根据其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准入规则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学生来源地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或减分政策,根据报考成绩(高考成绩加关爱分数)进行招生。
2、尊重候选人的职业意愿。候选人的专业安排应以专业意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如果第一个志愿专业未能入选,将根据候选人的备案结果和意愿,按照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候选人。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这个
3、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通过体格、文化、专业考试的前提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
4、自愿转学或退档措施:如果考生不接受专业志愿者,服从转学的将被调到全专业以下;不服从调整的人员应重新归档。
5、其他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6、经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批后,学校将根据考生填写的地址发送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一般情况下,假期不得超过两周。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逾期不请假或不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通过虚假报告、隐瞒、欺骗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果他们获得了学生身份,他们将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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