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学院录取规则(青岛工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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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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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各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2021招生工作若干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备案比例:备案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按照各来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设置、备案录取的原则进行:

(1) 省级普通专业高考录取原则的综合改革

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应执行该省新的高考录取政策。考生填写的专业(类别)必须符合所选专业(类别)科目。

(2) 外省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原则

1、对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备案规定,按照“评分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接受备案。当首次填写志愿者档案的人数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招募(跟进)志愿者候选人。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应遵循“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第一批注册为本校的志愿考生应首先被录取。当第一批志愿候选人不足时,应录取后续志愿候选人。

2、入班考生的专业安排方式:学校在安排专业招生时,按照“明确专业志愿者”的原则,优先安排第一个专业的考生;考生成绩相同,学校志愿者与专业志愿者成绩相同的,按数学、汉语、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成绩较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分数仍然相同,将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3) 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报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备案分数相同,技能考试分数高的学生将首先被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次相同,录取分数高的学生将根据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和英语的成绩进行排序。

第15条男女在所有职业中的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生来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增减成绩备案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备案的新生名单,出具加盖招生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并直接发给录取的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渠道、学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公布。

第十八条外语要求:学校英语专业要求统一考试考生的外语为英语;在同等条件下,日语和德语专业的考生将优先参加外语统一考试;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并不局限于外语。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的候选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严厉惩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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