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新生的选拔将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综合测评为录取原则。具体如下:
(1) 文理类专业招生规则: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应遵循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根据计划数量,如果候选人的分数未达到第一个专业志愿者的分数,则应查看是否达到第二个专业志愿者的分数,并依次推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者。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整的可以调到专业以下;不服从调整的人员应重新归档。
(2) 综合艺术(美术)专业招生规则:考生在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山西省文化课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点对点教育招生规则:按照平行志愿备案的专业进行招生。
(4) 3.2转学录取规定:严格贯彻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和政策精神,制定适合高校转学的考核办法,并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中专学校应按科级转移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评分和打分,考核结束后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并将最终考生数据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根据年初制定的“3-2过渡”计划,学院将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
2、专业志愿者无年级差异要求;
3、外语:英语;
4、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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