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评价结果排名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全国共有27所高校获得“博士授权”,本次共有26家企业参与测评;部分拥有“硕士授权”的高校也参与了评审;共有79所大学参与了评估(注:评价结果相同的大学排名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
序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评选结果110019中国农业大学A+210295江南大学A+310403南昌大学A410307南京农业大学A-510335浙江大学A-610504华中农业大学A-710561华南理工大学A-810057天津科技大学B+910152大连工业大学B+1010224东北农业大学B+1110264上海海洋大学B+1210299江苏大学B+1310423中国海洋大学B+1410564华南农业大学B+151071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B+1610011北京工商大学B1710129内蒙古农业大学B1810157沈阳农业大学B1910183吉林大学B2010353浙江工商大学B2110359合肥工业大学B2210389福建农林大学B2310635西南大学B2410086河北农业大学B-2510193吉林农业大学B-2610240哈尔滨商业大学B-2710248上海交通大学B-2810327南京财经大学B-2910463河南工业大学B-3010496武汉轻工大学B-3110566广东海洋大学B-32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C+331022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C+3410337浙江工业大学C+3510390集美大学C+3610462郑州轻工业学院C+3710466河南农业大学C+3810538中南林业科技大学C+3910559暨南大学C+4010610四川大学C+4110167渤海大学C4210386福州大学C4310464河南科技大学C4410589海南大学C4510623西华大学C4610626四川农业大学C4710676云南农业大学C4810708陕西科技大学C4911646宁波大学C5010252上海理工大学C-5110364安徽农业大学C-5210435青岛农业大学C-5310536长沙理工大学C-5410733甘肃农业大学C-5511117扬州大学C-
第四轮学科评估以“自愿申请”为基础、免费入场”原则,采取“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评价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开数据与单位报告相结合”的形式获取;评估结果以“分箱”的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根据“学科综合水平得分”的排名百分位,发表9个年级前70%的科目:前 2%(或前 2 名)是 A+,2%到5%是A(不包括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 到 50% 是 C+,50%~60%为C,60%~70%为C-。公布评价结果的目的是帮助参评单位了解学科的优势和劣势、推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择科目、专业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现状和成效。标签: 食品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