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兴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兴义市教育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式,对兴义市114家校外培训机构按照30%比例抽取其中31家进行重点检查。
此次集中整治主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整治中,抽查的31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照齐全,未发现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有3家校外培训机构未亮照经营,6家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用语不规范,2家校外培训机构未公示收费价格,上述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已按执法人员要求现场整改;1家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已立案调查。
下一步,兴义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配合,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法律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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