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命"?命,其最初的含义是指命令。
在古代文献中,"命"字多为命令之义,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上帝既命,侯于周服"等等。这些文献表明了两点:一,命的一般含义就是指命令;二,发号命令的主体通常是上天、上帝,或者人间的最高统治者。
在传统宗教中,天和命是连接在一起的。
天命,实际上就是上帝的命令"。
古代商人把天神称作"上帝"、或者"帝"。殷人统一把天神称作"上帝"、"帝",而绝不称作天。《诗经·荡》传曰;"上帝者,天之别名";《礼记·曲礼》言"天神曰帝"
上帝在商人心目中是至高的存有,对人间世拥有终极的权柄。
例如农业的收成与战争的成败,城市的建筑与人们的福祉。
上帝自有一个朝廷,容纳许多自然界的神灵,如日、月、风、雨"。
"上帝"是天神之神,直接管理其它众神,所以"上帝"自然地居于众神之中。
这既是其至上地位的显现,也是其管理其他众神的客观要求。
这也就是说,"上帝"在天空中的自然居处,必须与其作为众神之统领的地位相当。
如果在自然界里探求其位置,则天中必然相当于北辰"。
因此商族对"上帝"之神权和地位的设想,很可能就来自他们对北极的观测,以及从中所获得的启示。
商代的天文观测能力以及占星术,其实都已经达到了相当水平。这其中对北极星(也即北辰)的观测历史,应当十分久远。
生活在北半球的人会很容易发现,在天空的正北方,有一个地方几乎从不运动变化,而其他的星辰都在围绕着它运行,这个地方正是北极。
古典文献中也有大量反映中国古人北极崇拜思想的材料。
儒家先圣孔子在《论语·为政》开篇所言之"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无疑正是其集中体现。
北斗星在天文历法、农业生产、国家建制、礼仪法度等各个方面,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商人认为,北极天空中那一块被星辰环绕的地方,就成为自然世界、人间福祸的主宰。
同时,由于北辰久居于天空的中心部位,星宿都围绕它运动,但其自身却不会变化位置;对北辰星空年复一年的观测经验,不断地强化着殷商贵族"上帝"神权恒久的感受和观念。
殷人不仅对北辰星有长期的观测,而且还把北辰所居之位置与商主之地位相关联、比附。因此为北辰举行了隆重的祭典,期望以此使"王受佑"。
在殷人看来,"帝命"不仅神力无边,而且恒常不变,所以他们祈愿王权能够得到"上帝"的庇护,也能够像北辰一样久固不易。
商朝统治者一方面继承了这种天命为大,不可不代为执行的思想。"天命"与"帝令"的权威性和不可违。
被殷商首领进一步凸显的是天命所具有的强制力。同时在另一方面,殷商的统治阶层还赋予了天命以另一个新的特征和内涵——天(帝)命常在,恒久不变。
正是由于存在这样的观念和认知背景,直到周文王姬昌攻灭了商朝诸侯国黎国,商朝即将亡国之时,商対王对恐惧万分、不断警告封王"天既讫我殷命"的祖伊的回答仍然是,"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
概而言之,周代以前的天命思想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变化过程。从夏朝立国之初的萌芽状态,及至商绅王亡国之时,其内涵己经从最初夏启谨慎地"恭行"天罚,推进到了商討王的"有命在天"、天命永葆。"天命"一词从单纯性的战争誓词口号,发展成为统治者思想中的王权根基。天命于是兼具强制力与永固性。
天命思想在商朝的发展变化,-方面与商人尊神事鬼的浓屈风气巧义,但更恨本
的原因其实是因为要适应,规模逐渐扩大的国家形态对王权的稳固性和集中性所
提出的客观要求?。"我生不有命在天",送种把国家、王位之命运植根于天帝
的神权观念,也标志着"天"的形而上意义的发端;而殷商贵族的"尊神事鬼"
之风,最终导致的是对天命王权的极端迷信和国家灭亡。
尽管商朝突出的是天命的强制力和恒久性,但这其实主要是就政治贵族、统治阶层而言。针对广大的普通民众来说,由对"天"的直观视觉感受所形成的心理认知,仍然是最主要的天观念。
对于早在五帝时期,就已经定居下来、并且进入到依赖农业生产来生存的华夏先民来说,天之广大无际、高远无边的确是一种十分自然而且显著的直观性感受。
千百年农业生产经验的积累,加上长期的定居生活和定点观察,先民对天之浩大无边的视觉直观感受逐渐内化、积淀为一种深刻的必理情感和思维认知。
这种情感和认知的核心内容正是敬天、崇天。也正是在这久远的、普遍性的社会心理基础上,贵族统治阶层所宣扬的天命王权思想因为分享了"天"的崇高与权威,从而获得了源源不绝的权威力。"天命"论从此登上历史舞台,在此后几千多年里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政治思想的历史进程。
天命观在周代的一个剧烈变化就是,周人在其中植入了道德根基。
敬德保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这样的观念思想在周代文献中俯仰皆是。
这种把道德范畴融入天的观念中的作法,被王国维视为发生在殷商之际的"文化上的巨大变革"。也是"人文精神的跃动。总而言之,这的确可谓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剧变。
周朝之后,道德开始成为国家政治中的重要因素,并且对后世的文化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把道德之高下与君权王位相关联,这其实标志着中国天命论从此建立起了掌握权力的道德标准"。
在殷商贵族的思想中,天命不仅至高无上,而且永恒不变。它只是向统治者赋予王权,而绝不需要去考察受命者。"敬德保命"的观念显然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个体行为成为受命与否的直接根据。
以德释天,既是周族推翻商封的理论依据,也是周代稳固统治的思想工具。
周人对天的理解,其内容实质上涵盖了两个层面;一个是情感认同,另一个则是德性传达。因此它也就从两个方面表现出了一定的审美特性。一是就普通民众而言,由于得天地之利,收获谷物从而得到养育,于是对天地自然产生了感恩之情,并对其进行具有功利性特征的审美化描绘与歌颂;二是就敬奉天命的君王、贵族阶层而言,由于崇敬地效法天的养民之德,君王不仅得到了天下人的赞赏与认同,而且也在外在性的天命的要求和推动下,主体的內在德性意识开始逐渐萌芽、成长。贵族阶层中的君子人格品质就此萌芽。
在周朝贵族所反复强调的"敬德保命"之"敬"中,"我们的主体并未投注到上帝那里去,我们所作的不是自我否定,而是自我肯定"。
郭沫若先生对"敬"字的解释十分精当,敬者,警也,本意是要人时常努力,不可有丝毫的放松"。虽然这里所说的"敬",主要还是从天命要求的角度而言,但这也的确有助于促进德性主体的意识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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