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征求《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针对2021年工程建设领域的工作方向进行了构思和安排。其中,有关消防领域的几项重要计划值得留心注意,一些对于消防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举重若轻意义的规范标准文件将在今年陆续推出,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进步影响深远……
《建筑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2021年6月编制完成
涵盖建筑消防设施通用技术要求。主要研究并提出建筑消防设施的通用功能、性能,以及满足消防灭火系统功能性能要求的通用技术措施,内容覆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的设计和施工以及验收等建设过程中有关防火的技术和管理的要求。形成研究报告和规范草案。
主编部门: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承担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2021年6月局部修订完成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
主要修订内容:疏散楼梯、消防电梯的设置,组合建造的分隔,以及新能源汽车库的相关要求等。
主编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
承担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2021年6月局部修订完成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中的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和其他适用的民用场所,以及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
主要修订内容:细化适用范围,增加坑道、地道工程要求,明确消防控制室设置规定,消防排烟竖井与地面建筑防火间距,平时使用为餐饮功能时防火防烟分区、装修、防火分隔、消防措施要求,明确人防地下商场、过街通道中主要人员疏散通道最小宽度和隔墙设置要求;明确人防工程内部柴油电站各专业设置要求;明确防烟楼梯间设置有相应通风采光窗井时的防烟系统设置要求;明确消防配电系统平时、战时转换措施规定,明确平时消防疏散指示、出口指示标志及配电与战时工况设置规定,明确平时消防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战时利用规定;补充各个消防系统的防护要求。
主编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
承担单位:军事科学院国防工程研究院等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2008》
——2021年6月局部修订完成
适用于在国内规划、设计、建设的各种类型飞机库,不含喷漆机库。
主要修订内容:相关的消防母规已修订,部分条文需要更新;对飞机不带燃油或仅有少量残油的情况,以及随着航空技术发展出现的非燃油动力(如电动)等飞机做出适用性相关说明;对开敞的飞机停放机棚,以及对于近年通用航空的发展,仅用于少量小型通用飞机(如4座以下)停放的机库等,做出适用性的相关说明等。
主编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
承担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0183-2004》
——2021年12月修订完成
主要修订内容:调整适用范围,扩大到油气管道线路截断阀(室);对天然气站场规模进行重新划分;增加污水排水设施的要求;明确原油稳定装置区消防要求;取消石油天然气站场全冷冻式储罐的相关要求;提出液化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具体的防火间距要求;增加液化天然气站场工艺设施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和气体探测系统的要求。将液化天然气站场的一般规定和附录A与其他章节合并;增加了液化天然气站场液化天然气泄漏量计算等。
主编部门: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承担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等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GB50745-2012》
——2021年6月局部修订完成
适用于核电厂常规岛设计。
主要修订内容:总平面布置的部分要求;建(构)筑物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的部分要求;工艺系统的部分要求;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的部分要求;采暖、通风和空调的部分要求;消防供电及照明的部分要求。
主编部门:国家能源局
承担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50313-2013、GB50401-2007》
——2021年6月修订完成
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主要修订内容:重新定义系统功能,以适应新的体系架构,并提出更加合理可行、适应新技术应用的主要性能指标;重新梳理、分析和定义各子系统功能,如删除三台合一要求,如完善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功能要求等;优化各级指挥中心及消防站设备配备标准;增加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增加数据共享相关要求;根据修订内容,相应修改完善关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相关要求。
主编部门:应急管理部
承担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等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2021年6月局部修订完成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主要修订内容:对第3章第4章等进行修订,包括增加特殊构造形式中庭的排烟设计方法;修订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排烟风机和排烟口的连锁关闭要求;增加对风管提高耐火极限的构造说明;明确系统负担高度和建筑高度之间的防排烟设计关系;增加特殊走道排烟的说明;协调本标准与汽车库规范中有关防排烟的条文等。
主编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
承担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
规范与标准的不断完善意味着消防行业的诸多边界变得愈加清晰和明确,良好秩序的打造离不开殚精竭虑地思考与规划,伴随着行业中不断趋于广泛的标准的确立,其对于消防行业的整体协调发展更为意义非凡。
规范化与标准化带来的最为直观的体现是安全性的保障更具稳固力与持续性,在时间的历练中,其以强大的稳定性带来更为值得信赖的安全防护,极大降低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同时很好的增强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的应急应变能力。
来源:消防界
来源: 济宁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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