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阳光学院 福州阳光学院属于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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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0日讯 日前,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联合福州阳光学院针对全区7年级以上寄宿制学校,以“少年正好 青春无悔——心阳光少年生命教育”为主题的未成年人心理赋能系列活动在福州市第十中学正式起航,福建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教育学博士林丽卿,为本次课程的主讲人。

针对寄宿制的弊端,该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帮助学生找回家庭情感及文化生活的缺失,为“寄宿制”扬长避短,这是晋安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们一直思考的问题。今年8月,晋安区检察院与阳光学院签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共建协议,并聘任拥有丰富教育理论及实践成果的林丽卿、邱吉源、江雪秋等三位台胞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咨询专家。

10月开始,晋安区检察院根据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收集的学生心理情况统计数据及老师反馈情况,携手阳光学院充分发挥文化促融平台作用,打造“订制式”“团建+授课”精品法治巡讲课程,制定《晋安区未成年人心理赋能方案》。

(刘娟 周殊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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