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及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地名专家组、文化名人等对城区内已规划并建成但未命名和需要更名的道路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论证,形成初步命名、更名方案,现进行公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给予关心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10日。
来信请寄:永城市府后路西段民政局区划地名办,邮编:476600
电话:(0370)511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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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城区部分规划道路命名、更名方案
附件2:城区部分规划道路命名方案表
附件3:城区部分规划道路命名方案表
永城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1:
永城市城区部分规划道路命名、更名方案
一、命名、更名原则
按照“尊重历史,彰显文化,照顾习惯,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含义健康,好找好记,方便使用”的原则予以命名、更名。
二、更名、命名方法
为加强地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使此次命名、更名的道路在永城市区域内做到不重名、不同音,既要和已有的道路名称相互关联,提高系统性,又要突出永城历史、文化、地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地域特点,彰显永城特色,提高指向功能。本次命名、更名工作,采取了下列命名方法:
(一)以永城英雄人物及历史人物命名、更名。如雨亭路。
(二)以群众约定俗成叫法命名、更名。如永淮路。
(三)保持道路的连续性,避免一路多名。如春晖路。
三、道路命名、更名情况
此次对永城市区域内部分规划并已建成道路命名3条,更名道路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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