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高考自2017年秋季开始实施。2020年北京首届新高考生即将毕业。
根据《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北京的新高考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自2017年9月1日起,从高一年级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一)合格性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
1、高中离校2年内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且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可补发高中毕业证书,2年以上不再补发高中毕业证书。
2、外省转入我市的高中学生可持转出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合格认定。
(二)等级性考试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从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中及时、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方面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学校每学期要对电子平台中学生本学期的事实材料和活动记录进行审核和公示。
三、开展高考综合改革
1.统一高考招生改革
2、综合评价录取改革
· 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
· 综合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
·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
· 到目前为止,在北京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高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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