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8日讯(记者 潘锦 )7月8日,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发布,正式进入高招录取阶段。
湖南招生录取工作分4批进行
根据方案,湖南的招生录取工作分4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专业)、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本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有关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部分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4日,其中艺术类专业录取预计在7月19日左右结束。
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包括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和部分提前批招生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院校(专业)、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省级优师专项和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专业除外)。其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5日,其他本科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2日。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日。
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航海和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招生等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3日至11日。
高职专科批: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职高对口招生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23日。
在湘招生高校调整(机动)计划的使用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
正常投档前,招生院校核对在湘招生计划,如发现有误,须在当前批次投档前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现场录取管理组计划管理人员联系。
招生院校应在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束前,根据超出预分计划拟录取的人数,将相应计划通过“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调入湖南省,不能超计划录取。
使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调整计划的基本程序是:(1)调入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入计划申请→计划管理人员打印学校计划调整单→录取管理组分管负责人核定→计划操作人员将计划人工加入录取系统(增加顺延投档的调整计划等特殊情况,须由录取管理组和信息技术组负责人签字报总协调审核后方可执行)→计划调整复核人员对人工加入录取系统的计划进行复核。(2)调出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出计划申请→计划管理人员打印学校调出计划调整单→录取管理组分管负责人核定→如同意,计划操作人员从录取系统中扣除计划→计划调整复核人员对录取系统中调出的计划进行复核→计划管理人员确认无误后,在网上提交审定意见。录取结束时计划调整执行情况报厅发展规划处备案。
在湘招生高校调整(机动)计划的使用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艺术类调整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可以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超过规定时限不再受理招生院校追加的招生计划。
确定投档比例 按规则投档
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按照单个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和艺术类平行组专业投档比例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本科批各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除外)可通过《信息交互平台》(网址https://wz.hneao.edu.cn),查看本校生源预测统计信息(其他批暂不提供生源预测信息)、设置并提交投档比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档比例的,湖南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再提交投档比例,湖南将按100%的比例投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招生的艺术类非平行组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各批次正式投档前,录取管理组对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和投档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签字后交信息技术组,信息技术组依据投档条件设置通知单设置各院校投档条件并经核对签字确认后生效。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除投档成绩以外,湖南一般只对考生高考单科成绩、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条件做投档条件控制,对于在招生章程中已公布了专业限制条件且单设了院校专业组的院校,如果需要设置投档控制条件,请在设置投档比例时,同时提交以上投档限制条件要求,其他情况一律不做控制。
按规则投档。一是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对口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含省级优师专项)计划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招生及需要面试或签约的其他类型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二是空军、海军飞行学员招生,按有关单位或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院校将有关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拟录专业)以批件请求的方式提交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并将名单的打印件(须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端,待该院审核投档后由院校下载阅档,决定是否录取;三是其它类型招生(含非定向计划、定向就业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院校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录退确认操作
根据方案,高校在规定时间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退档的考生名单。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确定预录取专业,对拟退档的考生应详细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并按时上载拟录、退考生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确认。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录检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包括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复核并确认院校提交的拟录、退名单。对没有注明退档原因、退档原因不真实、未按计划录取以及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等情况应提出录检意见,招生院校在收到意见后要积极配合,及时做出符合政策规定的处理决定。除普通类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外,其他各批次对第一次填报的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实行征集考生志愿的办法。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录退确认操作,超过操作时限未做录退确认操作的院校,其考生档案不论处于何种状态,一律不能再退档。
方案规定,招生院校如完成了本批次某科类、某一计划性质的招生计划,则院校端相应的招生计划显示“录取结束”,如果该校某批次所有科类、所有计划性质的招生计划均处于“录取结束”状态,则表示该校本批次已“完成录取”。
高校在某一批次处于“完成录取”状态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分校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后寄至有关高等学校(省内院校的录取名册由招生学校凭介绍信来我院普招处直接领取)。高校依据《录取新生名册》给已录取考生寄送《入学通知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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