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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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沈阳师范大学

院校详情: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是隶属于沈阳师范大学的二级学院。1993年4月学校创建法学专业,1995年9月成立法律系,2006年5月21日法律系更名为法学院。

1996年4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律系取得了辽宁省首个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07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批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同年成功获批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近三年考情:

同等学力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非全日制:招生人数:法律(非法学)与法律(法学)各17人,分数线同全日制。

招生语种:全日制为英语、202俄语、203日语;非全日制为英语一。

复试形式:复试科目为民法。

参考学费:全日制:9000元/学年;非全日制:11000元/学年。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开始):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根据我校实际,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类别;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类别。

a.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50%的比例予以奖励。特等奖、10000、3%。一等奖、8000、12%。二等奖、6000、15%。三等奖、4000、20%。

b.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按一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50%的比例予以奖励。来自“985”院校和“211”院校及高校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可分别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一等奖和二等奖;三等奖获奖研究生根据获奖比例依据评定条件确定。

4.a.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的研究生。

b.创新基金: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单项奖学金:讲课大赛、辩论大赛等校内研究生赛事活动奖励,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等奖励。

调剂情况:2019年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均接收调剂。

录取情况: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实际录取27人;法律(法学)实际录25人。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实际录取21人;法律(法学)实际录取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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