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38。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院简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院历史源自1958年建立的昭乌达盟农牧机械化学校。经过60余载励精图治,优化整合,如今已发展成为一所立足地方产业,服务地方经济,具有鲜明工科特色的现代化高职院校。学院现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学院占地面积503亩,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2.0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余万元,学院拥有实习实训室109个,校企共建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习基地40多个,实训教学面积3.3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28万册,电子图书17万册。校园建筑总面积12.3万平方米,是赤峰市花园单位。
学院现有在籍在校学生6700余名,教职员工486人,专任教师正高级27人,副高级193人,中级12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教师112人,“双师型”教师220人。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落成;2014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视察,并提出“享誉内蒙,走向全国”的殷切期望;2014年5月,学院获批成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4年5月30日,成立赤峰工业职业教育集团;2014年6月,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挂牌;2016年12月,获批成立自治区级机械制造技术专家院士工作站;2017年5月,成功举办赤峰市首届工业品博览会;2018年7月,承办了2018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智能制造及3D打印造型技术两个赛项的中国区决赛;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通过自治区科技厅验收。当前,学院正处于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深化改革、以质图强的新发展阶段,“强德育、厚基础、精技能”是学院创新发展的育人理念。在教学管理上,学院坚持教学中心地位,落实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以社会需求和能力提升为本位,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大力推行学分制,规范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走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之路,与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起良好的人才供求关系,与多家央企、国企、上市企业确立了长期用人意向,学院毕业生就业渠道宽,待遇好,质量高。近5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0%以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而制定,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22年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提档比例
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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