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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53

第六条 办学地点

(一)校本部: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二)七一路校区:河南省南阳市七一路587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稳定招生规模和生源范围,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统筹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均衡、生源数量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主要用于录取同分考生、顺延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超过计划的进档考生和生源质量调控等。预留计划的使用办法由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预留计划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十五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二)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三)对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四)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第十八条 高考附加分:学校认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九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一)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三)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为2B及以上。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当分数和等级都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数学成绩(含附加分)、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体检受限或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二)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考生专业成绩(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所在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五)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进行录取。

(六)在内蒙古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使用“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美术、音乐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排序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排序择优录取。

(七)对艺术专业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第二十三条 其他录取要求

(一)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二)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三)我校本科护理学专业对男生仅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女生不限。

(四)因我校本科软件工程及中外合作办学类和中外课程合作项目专业学费较高,招生批次、投档单位或者招生代码单列,在此类专业间可以接受专业调剂。在此类专业和普通学费专业在同一批次同一投档单位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2020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为: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 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3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中外课程合作项目本科专业国内学费13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艺术类专业国内学费15000元/生·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作弊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利用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中込奎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第二十七条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凡具有南阳理工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招生监督电话:0377-62233897

招生咨询邮箱:nylg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yi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w.nyist.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答考生问

01问:你校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省教育厅主管、省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02问:你校今年在哪些省份招生?

答:我校今年面向津、渝、冀、豫、云、辽、黑、湘、皖、鲁、新、苏、浙、赣、鄂、桂、甘、晋、蒙、陕、吉、闽、贵、粤、青、川、宁、琼等28个省(市、区)招生。

03问:你校的奖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如何落实?

答: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中込奎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学生紧急情况救助金等,其中:1、学校奖学金: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2、中込奎一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3、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比赛中的获奖等级予以发放,最高15000元。4、学生紧急情况救助金:每年10万元,针对学生或学生家庭突然出现变故,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学校还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04问:学生在校期间能否修双学位?

答:目前,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4个本科专业具有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资格。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本科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规定,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完成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后且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2020年录取新生在2021年9月可在上述4个本科专业中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

05问:入学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学生一般应当在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完成学业的,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可以在每年的12月份申请调整专业,经学校研究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专业。不同录取批次的学生不能申请互转专业。

06问:考生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了解学校或进行咨询?

答:了解学校或进行咨询的主要方式有:

1.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2.招生咨询QQ群:980027412。

3.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处网上信箱咨询。电子信箱: nylgzsb@163.com。

4.考生及家长亲临学校参观、咨询。

5.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咨询。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6.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网址:http://zsw.nyist.edu.cn/。

7.关注微信订阅号: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号:nyistzs。

8. 查阅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

07问:如何尽快知道考生是否被学校录取?

答: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 登陆我校网站(www.nyist.edu.cn),进入招生就业→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

2. 关注学校招生微信:nyistzs,进入招生微网查询。

3. 通过生源省(市、区)招办或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查询渠道查询。

08问:你校学生宿舍是否实行公寓制?

答:新生入学后全部入住学生公寓。公寓楼栋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每栋楼设有自助洗衣机、直饮水、吹风机、云打印等服务设施。宿舍为6人一间,大部分宿舍内设有专用洗漱间和卫生间,住宿标准600-1000元/生·年,学校引入第三方公司为同学们提供空调租赁服务,每生每年仅需60元,冷暖双温空调就可用一年。公寓楼还提供免费存包柜、微波炉、挂烫机、针线包、医药箱等二十余种便民服务设施方便同学们日常借用。优越的条件、优质的服务和人性化的管理,为学生营造了整洁、卫生、温馨的生活环境。

09问:新生是否一定要迁户口,若迁户口则如何办理?

答:根据规定:河南省考生全部不迁户口,外省考生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农村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自愿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需要迁户口的学生,可在到校后将户口迁移证交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

10问:录取到出国留学项目的学生必须出国吗?

答:录取到出国项目各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满两年,成绩合格、外语达到外方录取要求者,可选择出国学习并获得外方大学学位。否则,在国内不改变培养模式,不降低培养标准,继续学习两年,成绩合格者颁发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费仍执行第一年的标准。

11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1、国家助学贷款既可以在就读高校办理,也可以在生源地办理,即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材料(具体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资助政策说明为准),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按程序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3、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2问:你校学生餐厅办的如何?

答:我校现有学生餐厅4个,可容纳近2万人就餐。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学生的饮食习惯和口味,南北风味,酸甜香辣,应有尽有。

13问:你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多年来一直实行“应用型”办学模式,培养的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好、适应能力强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与好评。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处于全省同类高校前列,连续四次荣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南日报社评为“最具就业竞争力的十佳典范高校”。

14问:你校今年是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

答:我校从2011年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对象为河南省内少数民族学生。2020年招生计划详见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按我校河南省本科二批分数线降80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在我校本部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就读,学费20000元/生;第一学年学习期满并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财务管理专业就读,学费和该专业当年学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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