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福州大学法学学科成功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至此,福州大学成为福建省继厦门大学后,又一所具备所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博士点,实现学科建设与发展重大突破。
福州大学法学学科始创于1993年,2006年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被确立为福建省重点学科,2021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年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学科在软科学科评估排名从2017年位列全国第77名逐年提升至2022年全国第53名,实现学科建设的跨越式提升。
福州大学法学院布局环境与资源保护、民商法、国际法、宪法学与行政法等四个特色鲜明,且服务于福建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丝”核心区、法治福建等建设需求的培养方向,为福建高校结合区域优势与学科底蕴推进法学学科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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