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联合办学,主要招收中国公民的教育机构。目前,所谓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下面是一个小系列的土王。我们来谈谈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欢迎阅读。
中外合作办学
首先,对于学术教育项目,你必须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填写志愿者,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学校颁发的文凭(如清华大学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联合举办管理硕士教育项目)
首先,对于非学术教育项目,不需要填写志愿者和参加学校自己组织的入学考试。取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中国学校将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国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劳伦斯·斯坦瓦宁根万豪大学(原荷兰劳伦斯·斯坦瓦宁根国际农业学院)合作举办园林艺术专业非学术项目)
注:对于在非学历教育项目中学习的学生,如果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的审核和认证,则该项目获得的学历将不予认可。
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水平
首先,本科教育也被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考试)和自主招生。(例如,中国农业大学与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和卫生科学中心合作举办本科教育交流项目,其中50名学生参加了统一考试,50名学生参加了独立招生。)
第二,硕士学位教育。参加高等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完成全部课程并符合毕业条件后,可获得外国高等学校的硕士学位证书;在教育部,保留服务可以为学位证书提供学位认证;中国大学结业证书。例如,美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西雅图城市大学联合举办的MBA项目。
还有一个中外合作办学的硕士学位项目,即从外国大学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同时,也可以申请国内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同时,教育部的中国留任服务局也可以进行学位认证。(例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巴黎第一所大学和法国国家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三是博士教育。目前,只有一种不同层次的博士教育。毕业后颁发外国大学博士学位证书,由教育部中国留校服务机构进行学位认证;(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联合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如温州肯恩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
第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北京工业大学与新泽西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北京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一般来说,内地与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合作教育机构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合作教育项目也被列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评估和管理一般由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负责。
中外合作办学是一项公益事业,是中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治校、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中外合作办学者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执行中国的教育政策,遵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适应我国教育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各类人才。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设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不得设立军队、警察、政治教育等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机构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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