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的朋友们,99%都是为了孩子高考,“落在天津 ”前面也讲了好几期有关转学,升学,高考等的问题,文章列举如下:
1. 落户天津后,子女应如何办理转学手续才能在天津高考
2. 落户天津后,如何办理子女转学和入学?
但是最近朋友们还是问的比较多,下面“落在天津 ”就结合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官网上教委关于高中与高考的问答,将大家关注的文理分科、高中转学、高考报名、异地迎考等问题整理如下,供朋友们收藏阅读:
1)文理是否分科答: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
答:从2015年秋季招生开始,我市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生)政策。
3)高中转学手续的办理流程答:高中跨省转学(含转出、转入),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跨省转学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二)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由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向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三)转入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学籍系统向市教委提交转入申请,并由市教委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学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证明材料包括:户口复印件一式两份(市教委一份,区县一份);原外省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原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
本市范围内办理转学的流程参照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答:报名条件: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
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规定;
③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报名时间:以当年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办法:高三应届毕业生通过所在中学集体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5)高考错过体检怎么办答:根据体检工作相关规定,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区招办确定,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和地点进行体检。
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借考。因我市实行高考自主命题,高考试卷与其他省(区、市)不同,因此我市无法实施异地借考。(综合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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