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律师行业之前,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两个职业有何关联。现在发现,二者之间还真有某些关联性。
医生,在我国古代被称为郎中,依靠自身所掌握的医学知识和中草药方剂,走村串巷包治百病;与此同时,律师也有个称谓诉棍。新中国成立初期,赤脚医生遍布农村乡舍,医院仅设有内外妇儿几个大科专业;此阶段是没有律师职业的。现阶段,医生除了具备相同的医学基础知识之外,各自发展为细分专业领域和全科医生两大类;律师行业,只有极高端形成专业细分外,其他大部分是全科律师。
二者相似之处,医学大科有内外妇儿,法律大类有民刑行商,无论从分类还是专业性质方面都非常相似,都需要在具备本领域基础知识之上,精进研修于某个细分专业领域,并成为该领域专家。无论从发展历史还是国际接轨程度方面,律师行业都应该借鉴医生职业发展轨迹,既有民间全科“万金油”又有三甲医院“大专家”。
二者不同之处,医学与法律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要求个体差异,因病而异、因人而异;后者要求人人平等,同案同判、类案同判。这就要求这两类职业人,必须有各自的思维模式,并经过长期实践形成固有的思维习惯。医生需要“显微镜”聚焦微观、细节、症结,方能药到病除助力健康;律师需要“放大镜”统揽宏观、全局、体系,才能保护法益维护法律。
总之,律师与医生,无论从历史演进还是职业要求,都有着似乎内在的必然联系,既有分类相似雷同又有思维大相径庭;即可以相互借鉴又应该各自坚守。尤其二者思维模式的相互学习,或许会成就一个更为出色的行业人士。
标签: 律师医生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