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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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2〕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并结合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是社会了解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相关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招生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三条学校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国家标准代码:14741。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学制:三年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大专(高职)文凭。

第九条学校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大学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塔里木河源阿拉尔市、红军围垦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中心城市。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的综合性全日制公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占地106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拥有教学楼、实训基地、图书馆、练习厅、多媒体教室、网络计算机教室、语音室、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等完善的教学生活设施。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围绕新时期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始终坚持严谨治学、素质建设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德育人、爱国爱疆、德与技并举的教育理念,全面发展。以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科学设置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大数据、会计等15个专业:数字媒体技术、幼儿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纺织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护理、机组人员和一般飞机维护。

近两年来,大学生在全国和全国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中多次获奖。2021,学院原创情景喜剧《我们都是梦想家》获得教育部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表演及优秀创作奖一等奖,并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同台演出。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水平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积极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制度,讨论并决定招生的主要问题。

第十二条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根据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相关规定,编制并提交学院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2) 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条例;

(3) 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4) 接收和处理学生来信来访;

(5) 具体组织新生入学,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相关事宜;

(6) 审查新生入学资格;

(7) 支持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十四条普通高中、中专毕业生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在本省有招生计划的,可以向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请。

第五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章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省、市考试机构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招生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学院收取的各项费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

(一)学费:3300元/年?生

(2) 住宿:800元/年(4人),600元/年(6人)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必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准入原则

第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今年发布的最新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

第十九条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招生,即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的顺序招生。如果候选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者无法满足要求,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候选人的成绩转入其他专业录取;如不符合专业调整,应按相关规定退回档案。

第二十条考生平行报考时,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应当按照个别科目和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考生在一般类和单独类(精选英语)中的分数排名顺序如下:文学和历史:汉语、数学、英语;理工科:数学、语文、英语。

独立类别(国语)考生的分数顺序为:文学和历史:汉语、数学、国语;科学与工程:数学、中文和华裔。

单独类别(精选英语)的考生也可以申请综合招生计划;单独类别(国语)的考生只能填写相应的规划院校。

当三所学校的高职院校考生平行志愿时,如果统一考试科目的总分相同,将按照单科的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第二十一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自主招生和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按照2022年《自主招生考试章程》和《高等职业教育(专科)考试章程》的相关要求执行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二条通用航空工业学院专业招生条件如下:

机组专业(航空服务方向):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4cm-185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肝功能正常,无残疾、听力障碍、口吃、色盲、色弱,无精神病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状况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定》中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

通用飞机维修纪律:身体状况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定》中相关岗位的身体标准。由于专业的特殊性,该专业适合男性就业。

第二十三条语言要求:英语是申请本院各专业的考生的外语。

第二十四条男女学生比例:各专业男女学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六条招生结果公告:考生可以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第七章准入和登记

第二十七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审。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生程序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 取得的入学资格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 本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是否与录取通知书及考生档案一致。

(4)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本专业或专业类别的体检要求,是否能保证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在复审过程中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判定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如果学生的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后需要在家休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审的程序和方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学校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学生因任何原因无法如期入学,他应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逾期不请假或不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章奖励补贴措施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照有关规定选择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国家高校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对高等学校的补助为:一级4000元/年,二级3000元/年,三级2000元/年。家庭有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原籍地申请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建议毕业后到第一师阿拉尔市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新疆境外考生经我院录取后签订兵团聘用协议的,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1) 免学费。

(2) 免费住宿。

(3) 免费课本费。

(4) 优先推荐和申请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对高等学校的补助为:一级4000元/年,二级3000元/年,三级2000元/年。

(5) 优先推荐和申请兵团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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