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杭州市拱墅区监委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保障处原副调研员、三级高级警长单建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单建民理想信念滑坡,背离初心使命,“红线底线”弃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单建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单建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拱墅区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简历
单建民,男,汉族,195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湖大队民警,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长、副调研员,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保障处副调研员、三级高级警长。
来源|杭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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