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高职等级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每日7-23:00),入口:https://gkbm.青青.cn/application/pzkw/studentBm/index.jsp。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有待调整,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注册
(一)申请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班”(含分段培养项目特殊教育招生)、高职院校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中职”、中高职培训班招生)和退役军人“高职专班”。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二)报名条件
1个.一般高级:符合《重庆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中“普通班”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个.职业班
(一)应用型本科与高职院校对口招生:符合《重庆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中“高职对口”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中高等职业教育直通班转学招生:符合《重庆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考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中“中职直升”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3个.高职专班:我市户籍退伍军人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或具有相当于普通高中学历的学历。
报名参加应用型本科与高职院校对口招生的考生,还应具有与所申请专业类别(艺术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践证书(岗位工作证书)、其他类除外)。职业技能考试中的护理班、药店、教育班仅限于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类、具有教育类国家控制专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其他候选人不得申请。职业技能考试其他类别仅限于统一考试科目未涵盖的中等职业专业毕业生,已纳入统考科目的中职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普通高中学历学历的社会人员,应根据高中(普通高中)类型选择与其就读(毕业)高中类型相对应的申请类型、中等职业班),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中职类”。“高职专班”仅限我市户籍退役军人开设。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与统一高考报名工作统一开展,报名时间、具体地点和方式按照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安排执行。
应用型本科及高职院校对口招收其他考生、报考高职专类考生须依据《重庆市2023年应用型本科及高职院校及其他类型招生院校及专业名单》(附件3)、《重庆市2023年高职专项招生院校名单》(附件4),报名时选择填写1个招聘机构(只能填写1个)。
二、参加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1个.一般高级
(一)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得分:750分。
①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言、数学、英语(免试听力)三科,每个科目150分。语言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技术科目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统称“信息与通用技术”)两科合册,每个科目150分,300分。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招生机构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开展职业定位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机构自行决定,原则上应包括专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估,结果是专业录取的资格。职业定位能力测试计划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艺术类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2023年重庆市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二)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2023年3月中旬举行,具体情况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个.职业班
(一)应用型本科与高职院校对口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数学、英语(免试听力)三科合一,每个科目100分,300分。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分数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有17个科目。在,统考16个科目(含文科),非统考1个科目(其他类)。高职院校统一考试科目专业对接情况、各种科目(艺术、其他类别除外)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选配专业目录》(附件1)、《重庆市2023年高职对口开放类别及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清单》(附件2);各科(除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大纲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2023年重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非统一科目(其他类)职业技能考试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所填写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报考专业以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时为准)。考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机构根据学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是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②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统一考试科目(除艺术类)职业技能考试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非统一科目(其他类)职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招考机构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在市教育考试院、在招聘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③ 免责对象和方式
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教育部联合组织或认可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相应专业班,免除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免试职业技能考试,只需参加文化能力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结果以奖励等级为准,一、二、三等奖分为450分、430分、获得410分。
在市教委主办、联合举办的市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并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相应专业班,免除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免试职业技能考试,只需参加文化能力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420分为准。
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普通大专,取得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注册第二个专家教育学有经验者免于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候选人不重复累加,得分最高的项目计数。免试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如果您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高分项目计算。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到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市教委审核公示,再实施统一录取。
④保证的对象和方式
中职学生成为中国国家队队员,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毕业当年可推荐至相应高校高职或本科专业(含,本科专业推荐录取院校仅限于本科层次的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
推荐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世界技能大赛优胜者推荐招生工作的通知》(校办〔2020〕 。确定保送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
(二)中高等职业教育直通班转学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数学、英语(免试听力)三科合一,每个科目100分,300分。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实践,测试对象、标准、内容由实施综合培养计划过渡招生的院校(简称“对接院校”)确定。原则上在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课程,每门课150分,满分450分。
②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原则上定于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职业技能考试时间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直通车转学招生的高校确定,原则上学完再考。
③豁免(推荐)对象及方式:与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对口招生相同。
3个.高职专班
(一)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免除退伍军人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450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所填写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报考专业以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时为准)。考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机构根据学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是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考试时间:职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安排和要求由招考机构另行通知。考生须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三)豁免条件:在教育部主办、联合举办或认可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者,或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同等专业资格)、荣获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市教委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免试被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招生机构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到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1个.高等职业等级考试分别由市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应用型本科及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及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培养项目对中高等职业教育过渡招生的文化素质测试,市教育考试院主办,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应当组织实施。
应用型本科与高职院校对口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市教育考试院主办,职业技能考试考点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各类职业技能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计划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方可组织实施。相关高校要由校领导牵头,统筹安排学校相关部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中高职衔接项目职业技能考试由实施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项目的普通高校向市教育考试院报送计划后组织实施。
高职专班职业技能考试,由经批准实施高职专项招生的高职院校,将考试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2个.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订制的试题(含分题)按国家秘密管理,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按国家机密管理,高校组织的试题按国家机密管理;考生答题纸(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公布结果前,按国家秘密事项管理。
3个.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高职分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问题管理、组织实施、信息管理、纪律和作弊处理、报告制度等要求按照市教育考试院制定的《重庆市普通高考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在秘密丢失(泄漏)的情况下,必须立即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范围进一步扩大。秘密丢失(泄漏)的地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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