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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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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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1) 学院遵守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备案规则。

(2) 对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条件,并经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批准加入我院的考生,我院将择优录取。

(3) 重庆市的招生规则如下:我院严格执行统一高考的招生照顾政策和“专业平行志愿者”的备案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自愿参与、一轮备案”的原则,考生将根据备案分数录取。具体政策和模式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重庆市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育基发〔2021〕20号)执行。

(4) 四川、贵州、云南三省招生规则如下: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方式确定。对于进入年级的考生,从高到低首先满足第一位专业志愿者。如果第一名志愿者因分数较低而未能达到要求,则应参与第二名专业志愿者的录取,以此类推。如果考生不能完全满足自己的愿望,将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转入被低估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整,应退回档案。

除上述要求外,我院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招生:

1、外语要求:我院各专业考试外语没有限制,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然而,鉴于专业特点,助产士专业不招收男生。

3、招生和体检标准: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申请护理与助产专业的考生应参照行业就业标准,按照以下身高限制录取

“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人保健和管理、社区康复、婴儿护理服务和管理”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候选人。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助产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他们四肢无残疾。我院将对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整或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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