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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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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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1、根据教育部今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志愿者档案批次,候选人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生源地学生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生源地学生比例的要求执行。

3、保管好奖金项目。享受政策加分或降级分的考生,将按照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予以列示。当他们被录取时,将根据他们的分数对他们进行排名。当成绩相同时,实际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4、对于专业招生,第一批志愿考生应根据考生人数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名志愿者未能完成报名计划,则应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和平行志愿者候选人。对于录取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理法录取,即a.录取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和高考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选择;B、 对于报名参加该项目的候选人,不能满足第一位志愿者的将按照第二位专业志愿者报名,仍然不能满足第三位专业志愿者的将依此类推。当一名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调到招生不符合计划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退出该计划。C、 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将按照考试科目和分数的顺序被录取。文科科目的顺序是汉语、外语、文科综合和数学,理科科目的顺序是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汉语。(成绩一致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5、优先级:对于同一等级的考生,如果所在省或市规定了相关排名方法,则应遵循该省或市的方法。如果所在省或市没有规定排名方法,则按照我院规定的专业招生办法中的C法。学科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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