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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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条准入规则

1、根据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结果,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考生的首选科目和重选科目没有具体要求。

3、采用“分数第一”的录取方式,将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入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语文和数学成绩予以录取。

4、对于不服从专业要求的高分考生,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已满,则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取。

5、外语专业的外语仅限于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没有要求。

6、艺术专业只招收艺术候选人。省级考试机构根据文化艺术总分建档后,将根据成绩予以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8、政策积分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9、跨省招生规则与章程不一致的,以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质量综合评价方法。

1、本办法适用于根据本章程第五章第十条录取规则不能录取的考生。

2、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量化评分排序录取优先级。

3、量化总分100分,其中考生学历考试成绩30分,荣誉奖30分,学科专业20分,艺术专业10分,科技专业10分。

4、评分规则:通过资格考试(15门科目)得2分,不及格不得分;荣誉奖、学科专业、艺术专业、科技专业各1项(条)得5分,直至满分,无得不分。

5、如果上述五项量化评分结果仍不能确定考生的录取优先级,则依次参照考生的体质与体育专业、研究性学习、社区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具有代表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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