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我校严格遵守重庆市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和录取规定。具体政策和模式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2021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发[2020]20号)执行。除城市统一要求外,学校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招生: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以新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依据。
2男女比例:我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3外语要求:我校各专业对外语没有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根据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数量,确定我校获取考生档案的比例。档案调整比例按照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5文科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或校考)成绩的省份,原则上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专业招生办法录取。
6承认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增减政策。
7对在校生和在校生一视同仁,每个专业的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8我校招生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实施。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艺术设计、艺术表演、教育和旅游专业的考生在根据行业就业标准衡量自己的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状况后,仔细申请。其中,艺术联考专业不招收肤色弱、色盲的考生;教育专业不招收听力有限的考生;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听力和饮食有限的候选人不应被录用;学校不招收患有大面积纹身、疤痕等重大身体疾病的考生;不符合身体要求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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