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九条体检要求:考生必须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条招生规则: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德、智、体、,艺术和劳动。
1、档案调整比例不得超过1:1.2或按省、市招生办规定执行。
2、各专业外语不限,但一旦被录取,所有公共外语都将在进入大学后学习英语。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1)男生身高168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4cm;(2) 矫正视力不低于C图的0.5,无色盲或色弱;(3) 五官好,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胎记;(4) 身体对称,动作协调,无明显的“X”和“O”腿;(5) 发音清晰,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心理素质良好(6)政治审查需符合中国民航机组人员背景调查条件。
4、对于连续志愿者,我院优先考虑填写我院的第一位志愿者候选人,当第一位志愿者人数不足时,接受非第一位在线志愿者候选人;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市,应当执行有关省市的招聘政策;录取专业按照专业志愿者原则安排,学院所有专业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在录取过程中,具有相同专业志愿和备案结果的考生被录取到同一专业。
5、美术招生原则:文化艺术双启动后,自上而下按美术成绩招生。
6、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并认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在确定招生时根据国家政策增减分数。
第十一条自愿征集:如果录取时计划未满,我校将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专科)招生的自愿征集,录取方式与第一轮招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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