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根据志愿者档案批次,候选人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生源地学生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生源地学生比例的要求执行。
对于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优先考虑专业志愿者的前提下,将根据其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通关)进行选拔。如果多个考生的等值分数相同,将根据高考总分(包括政策加分)、三门语文、数学和外语的分数之和、两门语文和数学的分数之和、一门学科的最高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其余受试者得分最高,第二高。得分越高越好;美术课按专业分数、素描、色彩、素描和文化课程分数排序,分数越高越好。如果考生未能录取专业志愿者,则在所有专业志愿者录取后,遵守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调到招生不足的专业。不遵守专业调整的人员将被退还。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文件对特殊考生加分的政策。享受政策性加分或减分的考生将按照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报名。
艺术候选人还应遵循以下几点:
1、吉林省美术课采用专业自愿优先(专业清除)的方式,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专业课程成绩的100%+文化课程成绩的60%)。这个
2、辽宁、天津、山东、浙江、湖北、江西、河北等省(市)的艺术班采用专业志愿者优先(专业清理)的方式,根据报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
3、河南、江苏、黑龙江、新疆等省(自治区)的艺术专业按照入籍考生的总成绩(总分=专业课程成绩+文化课程成绩)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专业清除)的方式由高到低录取。
4、内蒙古艺术班采用专业志愿者优先(专业明确)的方式,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相同,专业课成绩较高的学生优先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较高的学生优先录取)。
5、如果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的学生优先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素描成绩高的学生优先录取)。
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考生的选课内容除应符合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湖北等14个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原则外,还应符合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课内容,湖南、河北、重庆、辽宁、江苏、福建;招生原则与当地招生机构制定的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当地招生机构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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