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录取规则(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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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石真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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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条招生章程是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学院审核。

第十一条学院实行远程在线招生方式,实行“学院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招生制度。学院招生部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入学期间,学院应按照教育部、省(市、区)教育部门和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其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招生原则、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法规、各省(市、区)招生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招生规则执行,贵州中医药大学石真学院招生规则。

第十三条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者平行”的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者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学科优秀者优先。对于已填报专业志愿者且需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其成绩调整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总分低或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医学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色弱的候选人。鉴于医学和护理专业的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能异常者在报到医学专业时应谨慎。

第十五条学生入学后,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虚假内容的,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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