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德、智、体、艺、劳进行综合评估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男女学生比例:我校各专业无男女学生比例要求。
2、外语要求:我校各专业对外语没有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招生和体检标准: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就业,建议酒店管理和数字运营专业的考生和空乘人员在按照行业就业标准测量自己的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状况后,仔细申请考试。
分析测试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学技术和药物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学生。
4、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设置备案的原则录取。
在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普通文理类考生的录取顺序:对于实施“顺序志愿”填报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根据备案分数从高到低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网上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非第一志愿在线考生将被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班)志愿者应符合专业(班)选科要求。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者情况,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各专业的考生,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艺术(美术)类考生的录取顺序:重庆考生在文化、专业均上线后,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外省艺术(美术)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省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5、招生专业安排办法:在高考综合改革尚未实施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在空缺专业之间进行安排;已注册专业计划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内蒙古地区专业招生实行专业自愿原则。
6、同级分类规则: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同级分类规则执行。
7、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招生,专业招生的学生在招生一年后将按照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机械设计与制造(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自动化(包括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和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制造业(包括汽车电子技术和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信息(包括应用电子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包括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旅游业(包括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数字运营);艺术设计(包括室内艺术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化学技术(包括应用化学技术、分析检测技术);药品和医疗器械(包括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和安全)。
8、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号为pde50ca3a20160902n,专业代码为530302h;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号pde50ca3a20150875n,专业代码460101h。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者的考生。
9、是否有相关科目成绩或附加考试要求:无。
10、非第一志愿候选人是否有年级差异要求:无。
11、加分和减分要求:凡进入我校并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减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或减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降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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