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业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男女学生比例:我校各专业无男女学生比例要求。
2、外语要求:我校各专业对外语没有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招生和体检标准: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酒店管理与数字运营、旅游管理、烹饪技术与营养学、中西糕点专业的考生在根据行业就业标准测量自己的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状况后,仔细报考。
4、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自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根据填报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选出符合条件的最佳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非第一志愿在线考生将被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艺术(美术)考生的录取顺序:招生省份艺术(美术)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5、高考未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安排专业;当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汉语、数学和外语的分数,专业由高到低排列。学校将安排专业计划充实、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已注册专业计划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方式: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在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果专业分数相同,则应根据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专业。
重庆考生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跟随志愿、一轮备案”的原则,按照考生备案排名进行录取。一名候选人只能报名一名志愿者,不得以“自愿放弃报名”为由退出档案。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者”录取。
海南省和其他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以相应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必须符合本专业所选科目的要求。
6、我校专业从事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数字媒体技术。教育部批准文号为pde50uk3a2020111n,主要代码为510204h。只有填写了专业志愿者的候选人才能参加中外合作教育项目。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7、是否有相关科目成绩或附加考试要求:无。
8、非首选候选人是否有年级差异要求:无。
9、加分和减分要求:凡进入我校并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减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或减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降序录取。
10、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请参见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网站和重庆商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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