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综合道德,智力和身体评估。
2、录取原则: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分数优先、自愿排序的原则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对于进入班级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如果分数相同,将根据各个科目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个别科目得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学与历史:1种语言;2数学;3、文科综合;科学与工程:1。数学2语言;3科学综合。当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能被录取时,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调整,可以不全额调整到专业;如果你不服从职业调整,你将被解雇。
4、高考享受的政策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措施执行。
(2) 对口研究入学规则
1、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今年招生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大学招生录取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
2、录取原则: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分数优先、自愿排序的原则录取。
3、政策奖金按照省教育厅或招生管理部门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措施执行。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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