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大连科技学院录取通知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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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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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1、按照自愿申报的批次顺序,高校获取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原则上档案调整比例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3、贯彻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4、高校志愿者与招生:对实施平行志愿招生的地区和批次,我校将于2021实施平行志愿招生;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招生的地区和批次,当第一志愿招生线上的考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时,同批次招生学校应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分数,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名志愿者在线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报名人数时,第二名志愿者和其他志愿者报名人员的档案将无法访问。

5、我校在辽宁省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及艺术类本科第一阶段分批实施平行志愿招生模式。

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除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必选连选科目外,其他专业的连选科目不限。辽宁省将于2021实施新的高考改革。我校将按照物理和历史学科招生计划招生。

6、对于符合分数增减要求的考生,我校认可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分数增减的规定。

7、我校普通专业考生:

(1) 对于高考改革以外的省份,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满足德、体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取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者,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录取排序。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按数学、汉语和外语的成绩录取;文科学生根据其汉语、数学和外语成绩录取。

(2)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各省没有专业年级差异。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物理科目按数学、汉语和外语的成绩录取;历史科目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成绩录取。

8、申请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统一艺术考试,并取得省(市、自治区)统一艺术考试资格证书。

辽宁省:利用辽宁省美术统一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实行统一备案的原则,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含高考成绩)/2+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招生;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文科(历史科目)在专业、语文、数学、外语统考中由高到低录取,文科(物理科目)在专业、数学、语文、外语统考中由高到低录取。

其他省份:

(1) 文件规定了统一备案规则的省份,应当使用省(市、区)美术统一考试成绩,执行所在省(市、区)统一备案原则。根据备案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报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 对于文件中没有统一备案规定的省份,如果高考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艺术招生控制分数线,且身心条件合格,高考成绩按“文化课考试成绩×40%+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综合成绩”60%计算“从高到低排列。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将根据专业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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