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规则
第14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推进“阳光工程”,公平选拔优秀学生。
第十五条高考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当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无法满足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调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如果专业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撤回。如果文化课程的总分相同,则将根据每个科目的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学生。单学科年级排名的学科顺序为:文史: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科学与工程:数学、语文和科学。文科专业课程成绩采用各省统一考试成绩。文化课程成绩达标后,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16条。对口录取规则: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艺术专业达到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最低控制线,并根据考生自愿和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17条。分招:新生根据中学文化课程成绩和我院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招生;其他候选人将根据面试结果+职业技能测试结果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三两节”根据来源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我院面试结果对录取学生进行培训,并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条煤炭开采技术专业原则上招收男生人数最多,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考生的身体状况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标签: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