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学校各招生专业的选课要求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市、区)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档案调整比例:执行报考人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区)生源确定档案调整比例。
第十八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学校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招收第一批网上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非第一志愿在线考生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计划完成。对实施平行志愿工作的省(市、区),按照“分数优先、志愿工作后”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如果入学人数不足,将招募志愿者,从高到低选择学生,直到计划完成。这个
第十九条对录取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也就是说,根据考生的得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满意度由高到低。不能满足第一个专业志愿者要求的候选人将按照第二个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录取。那些仍然不能满足第二个专业志愿者的人将按照第三个专业志愿者的要求被录取,以此类推。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得分等级差异。当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全部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调到招生名额未满的同一招生专业,不符合国家相关招生规定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撤回。如果同一批考生的分数与专业志愿者的分数相同,将按照单个科目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各科成绩如下: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和外语;科学包括数学、科学综合、汉语和外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区分文理的省(市、区)将优先考虑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的省(市、区)。如果备案成绩与各科目成绩相同,将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项、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进行选拔。
第二十条文体类考生招生规则:1文体类专业承认并使用各省(市、区)统一考试(联考)的成绩。2、“音乐舞蹈”、“艺术(书法除外)”、“设计”和“体育”专业学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在线的情况下,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候选人的专业成绩相同,则将根据其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相同,将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的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备案成绩与各科目成绩相同,将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项、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进行选拔。3、在“书法”专业既有文化成绩又有专业成绩的情况下,采用“文化得分÷文化满分”×50+专业得分÷专业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如果考生成绩相同,将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归档和每个科目的成绩相同,将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选择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项、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4、如果省(市、区)根据综合得分进行备案,则将根据其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选择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者,按专业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备案成绩与各科目成绩相同,将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项、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进行选拔。
第二十一条奖励积分: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市、区)的政策性奖励积分;符合减分条件的考生,适用生源地省(市、区)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专业培训的外语要求:申请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和泰国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通过考试。其他专业不要求英语口语考试成绩。新生入学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学校开设的中文、英语、数学、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属于云南省首批本科招生。2021,其他省(市、区)的招生批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填报志愿者时必须认真阅读《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免限制专业和学科。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将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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